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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重磅发布!挂“牛皮”卖“羊皮”,法院介入

发布时间:2022-03-21 来源:《中国皮革》官方微信

陈女士在刷短视频平台的时候,进入了一个箱包销售的直播间,一款“香奈儿”二手黑色单肩包令她心动了。陈女士担心羊皮不好打理,便在直播间向主播了解包的材质,主播回答“光牛材质”。之后,陈女士下单了,包包的价格为2.39万元。但是,收到货后,陈女士看到附带的《检测报告》显示材质为“羊皮”。香奈儿官网显示,陈女士所购买的这款皮包确实存在牛皮和羊皮两种材质。


陈女士因此起诉某箱包店进行维权。箱包店认为,他们仅仅是包包的推介方,代他人出售皮包,而不是真正的卖家,而且经过检测,包包也是正品,不是假货。






思明法院判决

箱包店“代售”的辩解不能成立,其与陈女士之间的合同买卖关系成立,皮包的材质从外观来看不易判断是牛皮还是羊皮,主播在介绍皮包时存在失误。因此对于陈女士退货退款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

伴随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消费纠纷案件呈现出快速增长的特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回应了网络消费中的新趋势、新问题。

比如,对于“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等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司法解释明确应当依法认定无效。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针对网络消费市场存在的刷单、刷评、刷流量等问题,电子商务经营者与他人签订的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此外,平台内经营者的工作人员作出虚假宣传等,平台内经营者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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